会议记录的文面结构大致为两个部分组成:会议概况和会议内容。
1、会议概况
(1)会议名称
会议名称包含在标题之中。标题由会议名称加文体名称组成,如《××××会议记录》。如果使用的是专用的会议记录本,连“记录”二字也可省略,只写会议名称即可。
(2)会议时间
要求写清具体时间,要写明年、月、日,上午、下午或晚上,×时×分。
(3)会议地点
要求明确,如:“××会议室”、“××礼堂”、“××现场”等。
(4)出席人
根据会议的性质、规模和重要程度的不同,出席人一项的详细也会有所不同。有时可以只显身份和人数,如“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和直属党支部书记31人”、“各部门经理”、“全体与会代表”等。
如果出席人身份复杂,如既有上级领导,又有本单位各部门的主要领导,还有各种有关人员最好将主要人员的职务、姓名一一列出,其他有关人员则分类列出。
(5)缺席人
如有人缺席,应作出记录,并要注明缺席原因。
(6)列席人
包括列席人的身份、姓名,可参照出席人的记录方法。
(7)主持人
主持会议的负责人姓名,要注明职务,如:“校党委书记×××”、“公司总经理×××”。
(8)记录人
包括记录人的姓名和部门身份,如:××(××办公室秘书)。
2、会议内容
这是会议记录的主要部分,主要有:主持人发言、会议的报告或传达的有关事项、与会者的发言、讨论的问题、会议的决议、会议涉及的其他主要内容等。主要有以下三点:
(1)议题
即会议分项议论的内容的摘要或标题,可列序号。这样显得内容分明,便于查阅。如果是专题性会议的记录,就没有列议题的必要了。
(2)议论
即会议中围绕议题展开讨论的发言记录。这是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,记写在发言人姓名之后。
(3)议决
也称“决议”,即讨论结果,通常由会议主持人加以归纳,也可直接用“决议”作栏目替代,其后写上具体决议结果,包括弃权、异议、重要保留意见等。
另外,在会议记录的结尾,可将主持人宣布的散会一项记入,也可以将散会一项略去不记。
最后,由主持人和记录人对记录进行认真校核后,分别签上姓名,以示对此负责。
以上是会议记录的文面构成,这只是一种常用的格局。